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诚聘博士教师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19-04-24 22:47:00 |  访问:4296

一、学校简介

乐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乐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山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等级。2012年纳入教育部“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由武汉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以“经济务实,管理维新”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德才兼备、职业能力突出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开设有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造价、经济与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六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3人,硕士生导师4人;教师中有博士12人,硕士26人。现有教育部专家1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荣获乐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教师1人。各类兼职教师50余人。学院具有工商管理学科教授评议权、应用经济学学科副教授评议权。现有普通本科学生1460人,留学生45人。学院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会计学专业开设了acca实验班,与英国桑德兰大学联合培养“3+1”硕士研究生。近三年有60余名学生前往美国、英国、阿联酋、马来西亚等10余个国家学习和就业。

二、引进待遇

(一)编制内引进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50周岁以下),人才引进费50-6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15-20万元、理科20-25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45周岁以下),人才引进费45-5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10-15万元、理科15-20万元;博士(40周岁以下),人才引进费40-5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2、博士到校报到工作后,学校安排过渡周转房供其租住;如不能安排过渡周转房的,学校发给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

3、编制内录用,全职工作,基本服务期8-10年。

4、教学一线的博士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来校工作的,应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享受六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基本岗位绩效工资;无副高级职称的博士来校工作的,享受七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基本岗位绩效工资。

(二)编制内年薪制

安排在校本级及以上平台、实验室工作的博士,原则上实行年薪制。

1、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参照“编制内引进”博士执行。

2、编制内录用,全职工作,基本服务期8-10年。

3、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4、按项目或协议进行管理,管理期内的年薪数额原则上参照同等职称职级人员的工资收入协商确定。

(三)编制外全职工作年薪制

1、博士年薪20-30万(含五险一金等)。

2、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等每年3万元。

3、编制外聘用,全职工作,按项目或协议进行管理,基本服务期2年。

(四)其他待遇

1、新进的博士经本人申报、学校审核,可以直接纳入校学术与技术梯队成员管理,每年享受学术津贴、学术交流差旅费、科研经费。

2、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且属于在编人员的,除分别计算引进待遇外,额外合计再增加10万元的人才引进费。

3、学校实行“紧缺、急需专业”政策,引进的博士到校工作后,专业(以博士学位证上记载的专业为准)属于我校紧缺或急需专业的,学校另行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

4、引进博士的配偶若具有本科学历且经学校面试考核通过,可协商按人事代理解决工作。解决了配偶工作的,其博士服务期再延长5年。

5、博士到校参加考核,学校提供交通费和住宿费。博士到校报到工作后,学校酌情补助差旅费和搬迁费。

三、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及专业不限,以下专业优先;其他专业的博士均可商议)

需求单位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博士经济金融、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相关应聘资料,同时投递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进行投递,如:“应聘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会计+李四+高校人才网”。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980278583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306

e-mail:

附件: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