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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医科大学招聘96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19-05-29 22:32:34 |  访问:3933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高校,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有效期8年”的完全专业认证。“十三五”期间,学校制定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秉承“崇德、敬业、严谨、创新”的优良传统,历经12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建设发展,已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2005年学校提出了“明德 博学 行方 智圆”的校训。2015年学校确立了“学生为本教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医院,下设18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52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学校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和28个实习基地,教学床位达到25000张。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7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中心1个,省发改委工程中心3个,河北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河北省新型智库1个,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8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发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6名、管理岗位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硕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初试

1、资格审查:初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202.206.52.200)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202.206.52.200)通知。初试成绩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公布,公布成绩的时间及地点在初试前由二级学院、部门通知考生。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复试一周内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202.206.52.200)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测评小组成员投票表决。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202.206.52.200)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202.206.52.200)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 河北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

2019年5月29日

来源:http://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19/0529/7443.html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的,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单位招聘方式的,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工作均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180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09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单位招聘的有43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23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或者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查询。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单位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及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均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不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如招聘单位同时实行现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考生可按照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明确的方法、程序,采取上述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8:00。

交费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7日18: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注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请不要在网上交报名考务费)。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即完成网上报名(按所应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公告》时间安排进入资格复审、考试等环节)。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统一招聘岗位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应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务必通过所应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统一招聘的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周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7月5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单位招聘的考试。单位招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试,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进入人选。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七、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人社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1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87907275

报名技术咨询qq群:588147080

原标题: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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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9日

来源:http://gkwb.hebpta.com.cn/web/wenjian/20190529113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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